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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纪通〔2020〕25号 关于3起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奉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08-19 21:25:24  点击:8217  属于:监督曝光

各乡镇(场、管委会)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进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近年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上富镇原党委委员、宣传员翟时定违规投资入股问题。2014年10月,翟时定与他人共出资100万元从赖某某等人手上转得上富坪下砂场经营权,个人占股10%。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3年11月25日至2014年11月25日。2016年7月全县开展禁止采砂活动,但坪下砂场直到2019年3月才正式停止生产经营2014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间,坪下砂场共非法采砂108191.48方,获利323.5864万元。此外,翟时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翟时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县住建局原副科级干部夏俊违规投资入股问题。2010年至2014年,夏俊先后其亲属名义共投资2700余万元参与中和家园房地产、凯鸿春天房地产、鑫福房地产开发。2016年11月,夏俊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宋埠镇夏泽村2名干部违规强揽工程问题。宋埠镇夏泽村原党支部书记邓晨森、原村主任简德标多次要求夏泽村辖区内某企业安排承包工程。2017年9月,该企业为了征地和工程进展顺利,迫于压力安排企业工程的承包人张某某与邓晨森、简德标合伙,双方协定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2017年9月-2018年5月,邓晨森、简德标共计出资328万元,获利180万元。此外,邓晨森、简德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邓晨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简德标被免职,两人均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投资入股,有的违规强揽工程,都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谋取经济利益。这些问题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污染政治生态、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当前,全县正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准确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明纪律、知敬畏,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强揽工程、违规投资入股、违规兼职取酬等参与营利性活动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强化警示震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奉新县纪委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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