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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奉新县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奉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1-11-03 13:47:17  点击:2295  属于:巡视巡察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水利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2020年12月29日巡察反馈意见后,县水利局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冬根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斌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人秘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我局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材料撰写等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在认真学习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奉新县水利局委员会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四大方面十一个问题逐条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推动整改落实,注重长效机制。在2020年12月29日以来的整改过程中,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全局上下积极行动,对照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逐项抓整改抓落实,努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以整改工作为契机,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到工作中,从而推动我县水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巡察发现的问题共四大方面11个具体问题,自巡察反馈以来,县水利局党委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截至目前,10个已整改完毕或长期坚持,1个问题按计划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依法治水管水还有欠缺
1.“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方面
(1)关于“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二是对脱贫攻坚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讨论不够,没有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指示精神宣传不够,未见水利局机关食堂张贴相关宣传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了《县水利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学习要求,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1月1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九专题第六章《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重要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组织全体干职工开展了党建知识理论测试。二是县水利局联合县扶贫办、卫健委在全县开展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大排查和动态清零工作,全县313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评定全部合格。三是将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挂牌督战分成6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位局领导挂片督战。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压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工作取得实效。四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奉新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有效解决旱季容易出现季节性缺水等情况。五是制定《县水利局食堂管理制度》,从源头控制餐饮浪费;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牌或温馨提示,营造节约用餐氛围。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的不紧不实。一是存在形式主义。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等6份文件无发文记录;2018年3月至2020年10月有关扫黑除恶各类会议记录只有一次会议有参会人员签名。二是主动排查不到位。水利局2018年至2019年5月摸排线索均为零,但2018年、2019年收到县扫黑办流转线索8条,局主要领导因工作失误被上级诫勉谈话,县纪委监委也多次发出提示函、监察建议书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以来,我局重申收发文必须登记的办公制度,所有发文、收文都按办公要求进行了登记。2018年以来的扫黑除恶会议记录,重新交给与会人员审阅内容,补齐手续,进一步明确了规范会议记录的要求。二是2018年以后,我局一方面积极开展非法采砂巡查;另一方面制定了线索摸排管理相关机制。2019年至今,共主动向县扫黑办上报有效线索5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河长制’落实不够严格。对河长名单审核把关不严,澡下镇龙溪村原村支书罗贤柳2019年涉黑被刑拘,2020年河长制名单中仍被任命为龙溪村河长”问题的整改情况。2020年11月,县委第一巡视组在我局巡视期间,查阅河长办资料,发现河长制名单中罗贤柳仍被任命为龙溪村河长,因当时该名单抬头未体现年份,事实上该名单为2018年全县河长名单。罗贤柳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任澡下镇龙溪村村支书,2019年罗贤柳因涉黑被刑拘后,我办立即对全县河长名单进行了重新调整更新,澡下镇龙溪村村支书变更为徐希象,并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我办将举一反三,加强名单审核把关力度,强化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水利监管责任压得不实,行政执法不严谨”方面。
(4)关于“一是非法采砂问题整治主动性不强,乱采乱挖现象屡禁不止。主要靠群众举报发现非法采砂线索。2018年到2019年只有一例是巡查发现的问题,其他都是群众举报。2018年水利局办理采砂案2件,2019年19件,2020年12件,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二是行政执法不严谨。第一执法存在宽松软。2018年以来部分非法采砂案件存在应没收但未收的现象,如黄一期等案未没收非法所得。第二执法程序倒置。张奉勇非法采砂案缴纳罚款时间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问题的整改情况。2018年至2020年间,我局共有812人次参与执法巡查237次,执法调查101次;主动与县公安局深度沟通,共同建立了《奉新县河道采砂等涉水领域联合执法工作制度》。2020年5月至2021年初,我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办案6起,让局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了案件问询、侦办、执行技巧,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办案程序。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基础工作有欠缺”方面。
(5)关于“一是宣传文化工作人员存在一人兼多职现象;二是意识形态督查方面有督查通报,但没有督查通知,也没有将督查通报上报县委宣传部。三是只有一个2020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半年总结,但没有套用红头文件,不规范。有一个《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但没有用红头文件,不规范。四是中心组学习缺少通知和图片,学习次数过于频繁,仅2020年以来次数就达15次之多,但研讨学习次数达不到一半。另学习内容有些脱节、滞后,如2020年4月21日才学习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五是机关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答对率约百分之五十。六是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学习计划、菜单上了墙,但内容偏旧。七是部分科级干部述职报告中没有意识形态一栏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局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把政治素质好、理论功底强、文字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宣传工作队伍,切实加强水利外宣工作。二是2020年局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每半年向县委宣传部汇报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底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县委宣传部上报了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020年度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2020年年度通报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三是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发文依据、使用文种、公文审核、报送程序上都作了详细规定,确保公文质量、发文程序得到进一步提高、规范。四是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对学习内容、学习对象、学习方式、学习实效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学习质量和实效,会后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五是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了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活跃度和人均学习积分稳中有升。六是按照“五有”标准贯彻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更新了上墙内容,同时注重将文明实践与水利工作相结合,围绕加强水生态保护向全社会传导水生态文明理念,组织“河小青”志愿服务队开展“河你一起守护碧水”“节水知识进校园”,助力乡村振兴创建水生态文明村等一系列具有水利特色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七是局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按照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确保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安全。要求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每一份材料都符合要求。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廉政风险认识不足,监管不够
4.“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监督缺位”方面。
(6)关于“从严治党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17年以来水利系统共有7名受到党纪处分,县纪委对县水利局党委问责1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1次”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中共奉新县水利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局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以近年来发生在本单位的违纪现象为典型,深入剖析根源,按照举一反三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实施风险点动态管理,及时排查新风险点。2020年局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各自分管工作排查出存在问题11个,提出整改措施25条。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班子成员牵头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开展党委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020年共开展廉政谈话23人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压力传导不足,日常监督教育抓的不实。一是对水利系统违纪案从未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未见相关会议记录;二是廉政档案更新不及时,没有据实填报,如有的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在填写个人廉政档案“惩处情况”中没据实填报;三是存在处理违纪党员未见相应的支部会议记录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典型案例通报,以案说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2月26日,局党委邀请县纪委宣传部和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廉政教育中心主任刘小平同志作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刘小平主任从违反六大纪律入手,针对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深化教育,真正做到以身边人、身边事警醒人、教育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效果,筑牢水利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二是强化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局党建办对有处理、处分等情况的个人廉政档案逐一进行了对照审核,并召开全局干职工大会,要求每一个廉政档案管理对象如实填写、认真填报,涉及个人重大事项出现变动的,要主动进行报备,同时局党委定期进行廉政档案检查,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三是经仔细核查相关会议记录,局机关党支部先后于2018年5月9日、2018年12月3日、2019年6月21日、2019年7月3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六名党员违纪问题的处理,严格按照支部处理违纪党员工作流程,及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机关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8)关于“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发包随意。
如2019年6月委托县消防大队进行河道清理项目未经局党委研究。二是违规将机关经费转嫁至下属单位。2019年县水利局在九天阁水管站列支办公费用、接待费用共0.98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了“三重一大制度”事项,即 1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安排及5万元以上的费用支付必须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二是已在2021年3月4日将九天阁管理所开支的办公经费、接待费共计0.98万元,退回给九天阁管理所。目前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已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6.“对基层水务站财务管理监管不足”方面。
(9)关于“巡察组抽查冯川镇、上富镇等9个水务站及下属单位九天阁近三年财务,发现部分基层站所财务、工程项目执行不规范
。一是白条报支严重。干洲、会埠等水务站在支付抗旱清淤劳务费、护岸、大坝渠道维修等工程方面存在白条报支情况。二是承包水利项目工程不规范。存在村委会无资质承包水毁工程修复的现象。如会埠镇会埠村委会承包北岭水陂修复工程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原干洲镇水务站在支付抗旱清淤劳务费、护岸、大坝渠道维修等工程方面存在白条报支情况,现已开具正式发票。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乡镇沟通,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二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50万元以下小项目及应急项目可以不与有资质的公司承包,经核实该水毁工程修复项目属于50万元以下应急项目,符合规定要求可以不与有资质的公司承包。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乡镇沟通,进一步加强监管,把水利项目资金监管贯穿到水利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不全面,民主决策气氛不浓,基层党建工作偏弱
7.“党建基础不够牢固,“三化”建设没有落到实处”方面。

(10)关于“党员参加活动积极性弱化。部分党员自2020年5月后没有参加支部活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支部专职副书记对有关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党员在接受批评教育后明确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以一名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制定并下发《中共奉新县水利局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八项制度,把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认真严肃地开展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1)关于“‘三会一课’内容不实。九天阁党支部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讨论内容却为村级支部该怎么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九天阁支部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事项,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研究制定《九天阁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加强对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1月 4日由局党建办牵头组织人员对局党委所属机关、潦河九天阁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笔记、会议记录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今后局党委还将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把每次检查情况纳入到支部党建工作的量化考核中。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2)关于”组织建设薄弱,新鲜血液没有及时补充。一是安排非党员的编外人员从事党建工作;二是局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与上级文件雷同,未能够结合自身职能实际;三是在党员老龄化情况下,发展党员力度不够,四年来局党委没有发展一名党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从学习、业务和实践三个方面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的同志从事党务工作;二是经仔细核查有关记录及资料,2020年6月22日局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县水利局2020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要点从突出政治建设、抓好主题活动;突出思想建设、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突出政治功能、强化组织建设;突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突出服务中心、发挥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作用五大方面部署了2020年局机关党建工作,着力提升机关各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为奉新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三是制定《中共奉新县水利局委员会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从严从实从细把好党员发展政治关、程序关、质量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进行。同时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资料,及时指出问题,并督促和指导其修正。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8.“机关管理松懈,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方面。
(13)关于”一是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自查报告多人雷同,红色家书心得体会存在网上抄袭现象。二是制发文件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文件用2020年的文号,文件登记随意性大,存在预留文号补文件的现象;2018年5月对支部党建工作通报等4份文件未履行发文手续。三是打卡考勤执行不彻底。每月均有干部职工不打卡现象,部分干部请假手续不全,无领导审批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对自查报告、心得体会抄袭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并责令重新撰写相关材料,同时要求其他干部举一反三,对照反思,认真撰写材料,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修订完善《县水利局公文收发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规范,在文件制发审核把关上从紧从严,扎紧文件印发前最后一道关口;三是对相关办文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县水利局公文收发管理制度》执行,提升对文件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四是修订完善《县水利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县水利局请假制度》,制度从工作考勤、假期类别、审批程序及报备流程、监督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细化,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干部职工请休假各项管理程序和工作要求,对违反请休假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同时,按要求从2021年第一季度开始,每月对本局人员打卡考勤、请休假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月19日召开全局干职工大会,加强对制度的学习教育,厚植学制度、用制度、守制度的理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9.“未经批准任命股级干部”方面。
(14)关于”2019年4月以来,水利局党委共研究2批次、涉及12名正股级干部的任免,以党委名义行文下文,但均未向组织部备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 2020年12月1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扩大会,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奉新县股级干部备案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优化股级干部备案程序的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程序规定和工作要求,增强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流程,切实做到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落实巡视巡察、主题教育等问题整改不力
10.“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够重视,整改不彻底”方面。
(15)关于”对认领的省委巡视有关“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工作代替批评、相互批评意见基本一致、理论中心组未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委把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作为努力方向。在2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冬根同志带头、班子成员相继“真刀实枪”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直面问题、敢于亮丑,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2020年12月2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关三重一大制度、文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三重一大”事项均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并邀请派驻纪检组派员参加会议。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6)关于”对县委第八轮第三巡察组发现冯川镇水务站重复发放电话费、降温费等此类问题,没有做到举一反三,违规发放的问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原冯川镇水务站违规发放的加班费等29880元已责令全部清退上缴。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1.“对审计审查发现问题整改仍未到位”方面。
(17)关于历年往来仍未清理。2019年5月县审计局审计发现水利局机关账面 10年以上账龄往来没有及时清理的问题,截止目前还没有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局财务股于2020年9月16日提出了调整和处理往来款的申请, 2020年11月6日召开局党委会并同意做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已在2020年11月份的1至5号会计凭证中对局机关账面往来款进行了调整和处理,对机关账面上所有的往来科目进行了清理,对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有关明细处理到了累计盈余中,详见附件1(2020年11月1-5号作凭证及请示文件)。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8)关于“对省市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主动作为不够,水资源费用征收不到位。如2019 年省审计组发现奉新县城市供水公司2016年至2019年欠水资源费用294.43万元,2020年宜春市审计组发现奉新县污水处理厂需要补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用总计76.45万元,截止巡察结束都尚未征缴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8日,我局向县供水公司下达督办函要求其补缴水资源费。2020年12月25日,县政府收到县供水公司《关于减免水资源费的请示》,并将该请示发至我局征求意见。根据《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请示中县供水公司所述原因与是否补缴水资源费无关,因此我局不认可县供水公司关于减免水资源费的请示,要求县供水公司继续补缴水资源费。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2月10日期间,我局领导多次上门要求县供水公司补缴水资源费,县供水公司回复:要收到县抄告单后,才会补缴水资源费。目前正在追缴中。这一问题目前尚在整改中。二是2020年11月18日,我局对县冯田污水处理厂下发督办函,要求其补缴76.45万水资源费。2020年11月27日,县冯田污水处理厂向我局补缴了76.45万元水资源费,已全部缴清。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坚持长抓不懈,持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目前,县水利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离县委要求及群众期盼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下一步,局党委将以抓好巡察整改为契机,锲而不舍深化“四风”整治,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县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奉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一)进一步抓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上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落实到位,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已经建立健全的制度,要强化执行力度,狠抓制度落实,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执行制度敢于追责,加强工作督查和违规情况通报,切实纠正有规不依、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确保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入推进水利机关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长效作用,防止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抓成果巩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做到水利业务与巡察整改工作一起抓、一起干,持之以恒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和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谋划好全县水利“十四五”规划工作,保持干事创业敢担当的精神和冲劲,加强对水利事业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有效提升单位整体能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我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5—462288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奉新县冯川镇新吴路139号奉新县水利局;邮政编码:330700;电子邮箱:18379181204@126.com。
 
                        中共奉新县水利局委员会
                           2021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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