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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纪通〔2020〕29号 关于近期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奉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09-27 21:25:24  点击:5978  属于:监督曝光

各乡镇(场、管委会)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知敬畏,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商务局副科级干部熊典仁违规领取补助和奖金等报酬问题。2007年9月,熊典仁由县食品公司屠宰厂经理调任县商务局任副科级干部兼食品公司经理、屠宰办负责人,其人事及工资关系调入商务局,工资、津补贴、奖金等也由商务局发放。2014月至2018年6月期间,熊典仁在领取了商务局发放的各项工资、奖金的同时,还在食品公司领取了奖金、加班补助、年节补助、餐费、防寒费、等报酬共计54430元,其行为违反了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此外,熊典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熊典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县财政。
县林业局局长翟时杨培训期间违规外出饮酒问题。2020年6月,翟时杨被组织选派到市委党校参加“县直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6月16日,翟时杨结束当天课程后,和同学在校外餐馆用餐并喝了2瓶啤酒。当晚市委组织部对住宿学员进行学风学纪督查,翟时杨先以正在洗澡,后以已经睡觉为由拒绝接受检查。翟时杨培训期间饮酒违反了中组部及市委党校“教学活动日一律不准饮酒”之规定,且不接受检查,被市委党校通报并责令退学,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9月,翟时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有的是违规领取津补贴或补助,有的是培训期间违规饮酒,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
  中秋国庆将至,节点就是“考点”。越是到了这样的关口,越应绷紧纪律之弦,纠“四风”越是一刻不能放松。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着眼解决作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反对“四风”,弘扬新风正气。
  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扛起监督职责,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正风肃纪,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中共奉新县纪委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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