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查看详情

奉纪通〔2020〕23号 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奉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08-04 21:25:24  点击:4324  属于:监督曝光

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干洲镇洪川村坪上组组长余正根违规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2016年,时任坪上组组长余正根委托他人对土地确权后多出的总面积49.53亩进行重新分摊,分摊后多出来的4.84亩面积算到了其本人名下。直到2019年余正根才将其本人多分摊的部分耕地面积划给组里其他村民。2016年至2019年,余正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8.24元归个人所有,其行为违反了党纪。2020年7月,余正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澡下镇汪家村违规套取早稻集中育秧技术补贴问题。2013年时任汪家村村主任余水生用村干部及村干部家属名字虚报早稻集中育秧面积53.6亩,套取资金9051.97元。余水生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村支部书记帅珠香在知悉该情况后未对余水生错误行为进行纠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7月,余水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帅珠香受到批评教育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村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冬春救助对象问题。2018年底,赤村文书王祖秋在村委会未同意将村民熊某某列为冬春救助对象的情况下,将熊某某的名字与村委会上确定的名字一并上报镇民政所申请冬春救助,村支部书记闵耀荣在知悉后未提出反对意见。赤村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冬春救助对象,王祖秋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闵耀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7月,王祖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闵耀荣受到提醒谈话处理,熊某某领取的冬春救助资金1000元收缴财政。
上述3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基层村组,有的违规套取扶贫资金、有的违规将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这些问题严重干扰和破坏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削弱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最紧要关头,容不得一丝马虎。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通“小康路”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堵塞扶贫资金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围绕脱贫攻坚实际成效,继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审核不严谨、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以及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奉新县纪委
                                    2020年8月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