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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纪通〔2020〕8号 关于近期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奉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03-23 21:20:19  点击:2882  属于:监督曝光

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赤岸镇丁家村党支部书记胡名忠公款报支烟、土特产问题。经查,2016年12月—2019年1月,胡名忠任赤岸镇丁家村后港组组长期间,签字报销购买土特产、烟共计3480元,胡名忠对此负直接责任。其本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月,胡名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仰山乡塅上村党支部书记李士辉、罗市镇兰田村妇女主任赵亚玲违规收送礼品问题。2019年8月,为与李士辉搞好关系,顺利结算挖机工时费,赵亚玲带着女儿陈某龄及女儿男友周某林三人到李士辉家中,送给李士辉2条硬中华香烟和2瓶稻花香一号酒,共计1120元。2020年2月,李士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亚玲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3月,赵亚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华林、文峰、冯田社区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6月23日,冯田社区党支部书记徐名花、华林社区党支部书记温涛、文峰社区党支部书记熊立玲组织三个社区共38名党员通过华厦旅行社到铜鼓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并借机到附近的天柱峰游玩。710日-11日,华林、文峰、冯田社区将合计3230元的旅游发票放在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中到县社区管委会财务上进行报支。社区管委会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尹春妹和协管领导社区管委会组织员龚强杰未对旅游发票进行审核把关,在经费审批表中签字同意报支。2020年3月,徐名花、温涛、熊立玲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尹春妹、龚强杰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相关违纪款上缴县财政。
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仍按老黄历公款购买香烟、土特产用于日常接待、有的违规收送礼品有的借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之机绕道公款旅游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上述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县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坚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坚守纪律底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规范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守铁规矩,把住硬杠杠,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关键少数, 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用铁面、铁规、铁腕体现越往后越严要求,精准发现一批、从严查处一批、及时通报一批,释放反复抓、持续抓、从严抓“四风”问题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金色名片”。
       
中共奉新县纪委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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