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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纪通〔2020〕3号 关于对会埠镇水务站站长刘绵根隐瞒家属疫情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问题的通报

来源: 奉新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日期:2020-02-09 21:11:53  点击:2326  属于:监督曝光


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会埠镇水务站站长刘绵根隐瞒女儿与从湖北返乡人员密切接触及咳嗽、发热、咽痛等信息问题通报如下:
2020年1月21日,刘绵根女儿刘某某的男友涂某某从湖北省武汉市返奉。1月21日至1月22日期间,刘某某和涂某某有逛街、购物、吃饭等密切接触。2月2日,刘绵根与妻子陪同已咳嗽2天,发热、咽痛5天的女儿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医生多次询问其是否与湖北返乡人员有过接触,刘某某予以否认。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其可能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遂收入隔离病房治疗。2月7日,省卫健委公布确诊刘某某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刘绵根没有按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向组织报告其女儿刘某某的男友涂某某从湖北返乡及刘某某与涂某某密切接触的情况;在刘某某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时,仍未向会埠镇党委和有关机构报告,且本人全程参与会埠镇疫情防控工作。在陪同刘某某到县人民医院就诊时,更未主动如实向医生说明刘某某与湖北返乡人员密切接触的情况,致使县人民医院4名医护工作人员被隔离观察,其行为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刘绵根身为党员干部,对重要疫情信息隐瞒不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2020年2月8日,奉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刘绵根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刘绵根的违纪问题,反映少数疫情防控战线的党员干部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大局意识淡薄,工作失职失责。全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依规处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担当,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发现有来自外地,特别是湖北等疫区人员,以及本人和家属与疫情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要及时报告;本人和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到医疗机构就诊。一经发现党员干部隐瞒疫情信息不报的,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坚决做到抗击疫情推进到哪里、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落实、纪律、作风、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高压,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真正以铁的纪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请将此通报迅速传达至每一位党员干部。
中共奉新县纪委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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